招投标过程中,这些错误不可犯!

发布时间:2021-03-08 作者:弘毅标书 来源:互联网 浏览量(2222 )
摘要:在招投标过程中,尤其是像工程标书这样的大项目中,因为项目大,资金投入多,所以很多人都想中标,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就难免会出现一些不符合规定的操作了,比如串通关系,制...

招投标过程中,尤其是像工程标书这样的大项目中,因为项目大,资金投入多,所以很多人都想中标,但是在这个过程中就难免会出现一些不符合规定的操作了,比如串通关系,制作假文件等等,那今天就和甘肃弘毅投标书代写公司小编一起来了解这些不和规矩的招投标行为吧!

1.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公告、资格审查文件以及招标文件等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做”。

2.招标人招标前已经内定中标单位,组织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或者指使招标代理机构为内定的中标单位提供帮助。

3.招标人向投标利害关系人泄露标底、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名单,泄露资格审查或评标情况等应当保密的事项。

4.招标人开标前与投标人就项目进行实质性沟通,或与投标人商定压低或抬高标价,中标后再给投标人或招标人额外补偿。

5.招标人将一个既定标段拆分成多个标段,然后将意向的中标人分别安排在不同的标段,同时商定由中标人支付其他投标人一定数额的补偿费用,让各方利益均沾,把招投标变成了各方瓜分利益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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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间串通,事先内定中标单位,然后通过场外交易,获取中标。

7.在一些工程招投标中,投标人与招标人采取欺诈的方式,低于成本价中标,然后在施工中采取变更工程量、多算工程量或材料人工费等手段提高决算价格。25.招标人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等有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情形而不制止,反而同意其继续参加投标。

8.招标人对由同一人或存在利益关系的几个利害关系人携带两个以上投标人的企业资料参与资格审查、领取招标资料等情形视而不见。

9.招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缴纳或退还保证金。

10.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或开标时,发现不同投标人的投标资料混装等情形而不制止。

以上10点有关招投标相关的知识,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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