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药品零售企业全覆盖检查 药店要发挥好疫情防控“哨点”作用
发布时间:2021-01-19
作者:弘毅标书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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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月18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召开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培训会,就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按要求,我市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须制定完善本企业疫情防控应急...
1月18日,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召开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培训会,就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按要求,我市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须制定完善本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建立门店日巡查制度,每日上报巡查问题和整改情况。
我市市场监管部门日前要求全市各药店要严格落实进店顾客测量体温、佩戴口罩、“1米线”设置等疫情防控措施,对拒不配合测量体温、不佩戴口罩的顾客,禁止其进店并拒绝销售药品。为了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全市药品零售企业疫情防控工作培训会,通报了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督查组专项督查反馈问题,传达了近期省、市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下发了《零售药店新冠疫情防控指南》和《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流程》,并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培训。
按要求,全市各药品零售连锁企业要制定完善本企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成立疫情防控工作专门机构,结合实际分批分层次迅速对本企业所有从业人员开展全员培训,确保每个门店从业人员全面掌握零售药店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应急流程和信息上报渠道,建立门店日巡查制度。企业总部要成立巡查机构,对所属门店落实防控措施情况开展巡查检查,每日上报巡查问题和整改情况,督促各门店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在全市零售药店示范带头,切实发挥好疫情防控的“哨点”作用。今起,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组织开展零售药店从业人员全覆盖开展疫情防控培训和全覆盖检查,重点强化单体药店和农村药店的监督检查,确保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首席记者 陈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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