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在招投标过程中被认定为违规招投标呢?
发布时间:2021-03-17
作者:弘毅标书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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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很多时候投标人制作投标书都是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来的,但是,也有那么一些情况,整个招投标过程中,可能是招标公司个某一家投标公司为了内定而故意要求某些资质或者证...
很多时候投标人制作投标书都是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来的,但是,也有那么一些情况,整个招投标过程中,可能是招标公司个某一家投标公司为了内定而故意要求某些资质或者证书,从而减少竞标的范围,无论如何我们都知道,整个招投标过程应该是公开公正的,所以以上操作如果被发现可能就会造成违规行为!那具体有哪些违规情况呢?今天就和兰州标书制作公司小编一起来了解吧!
招标人有下列六种情形之一,且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的,属招标人虚假招标或者与投标人串通招标投标行为:
1、提前约定好固定某家投标人中标的;
2、与特定投标人商定,投标时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中标后再给予招标人或者投标人额外补偿的;
3、投标截止后,允许特定投标人撤换投标文件或者更改投标文件内容的;
4、明示或者暗示评标委员会成员倾向性评审的;
5、以胁迫、劝退、补偿等方式,使特定投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使中标人放弃中标的;
6、已经开展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活动或者已经采购材料设备,而后组织招标的。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
1、使用他人名义投标的;
2、提供虚假业绩、财务状况、信用证明等材料的;
3、使用其他单位人员或者违反规定使用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等人员的;
4、使用虚假营业执照、资质资格证书等行政许可证件的。
无论是违反规定还是自身证书弄虚作假,都是不符合整个招投标环节的公平公正原则,所以各位能够引以为戒,在以后制作标书时能够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行事,从而减少废标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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