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修订完善职称评价条件标准
中国甘肃网3月1日讯 据兰州晚报报道(记者 杨昕)近日,省人社厅下发通知,要求修订完善各系列(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新修订评价条件标准要在2021年6月30日前印发实施,确保2021年职称评审工作顺利进行。
严格掌握论文标准
明确作者排名次序。论文有限制性要求的,应当为本人独立撰写或作为第一撰写人、执笔人(以期刊中标注为准)发表的本专业或相邻相近专业论文。
明确代替论文选项。代替核心期刊论文:一是独立(或作为第一完成人)公开出版的本专业专著、译著;二是独立(作为第一完成人)撰写获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或被省部级以上部门采纳的智库成果(包括对策研究报告、建言献策报告、调研报告、政策建议等);三是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的;四是主持完成重大原创性研究成果填补国内空白的。代替省级期刊论文:一是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的;二是获发明专利(前2名)授权的;三是主持完成重大原创性研究成果填补省内空白的。
严格论文查重。省人社厅已购买了“中国知网”论文查重服务,供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才在职称评审中免费使用,在职称信息系统自动查重,不接收任何报告单。“中国知网”没有收录的论文,由用人单位统一联系“中国知网”工作人员进行查重,并出具查重报告。将核心期刊论文查重率调整为15%、省级期刊论文查重率调整为25%。
严格“专家举荐”业绩
使用“专家举荐”业绩的,须经业内3名以上同行正高级专家(事业单位须为正高级二、三级岗位)实名推荐。申报人书面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须经用人单位同意。市州职改办、主管部门对申报人申请举荐内容组织3名至5名相关专家进行盲审,须经2/3以上专家同意。具体办法由市州职改办会同主管部门制定。申报人申请举荐的内容必须是本次职称晋升中未曾使用的业绩。举荐专家不得对用人单位未认可的、已定性的、未产生效益的业绩进行举荐。申报人、举荐专家双方要诚信举荐。对举荐不实的,将申报人、举荐专家纳入全省科研诚信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
以上新闻来源:中国甘肃网,如有侵权,联系定删!
扫码了解更多投标文件制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