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投标书代写:招标公司经常设置的招标陷阱你知道吗?

发布时间:2020-12-17 作者:弘毅标书 来源:互联网 浏览量(2510 )
摘要:兰州投标书代写:招标公司经常设置的招标陷阱你知道吗?陷阱一有些专业性强的审查有名无实“对投标人的审查是一项细致的工作,想要做好并不容易。一般而言,资格性审查集中...

兰州投标书代写:招标公司经常设置的招标陷阱你知道吗?

陷阱一有些专业性强的审查有名无实

“对投标人的审查是一项细致的工作,想要做好并不容易。一般而言,资格性审查集中在经营资格、专业资质等方面;符合性审查的内容主要包括投标函、投标保证金、法人代表授权人、有关资格证明文件等符合招标文件的内容。”上述中部某省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工作人员不禁感慨,“有些专业性很强的招标项目是需要专业的技术才能鉴别和审查。对审查复杂的情况,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并不具备与之相匹配的专业能力,有些专家也许只是某个领域的专家,并不能完全了解审查的全部内容,也就无法对该项审查作出正确的判断,尤其在评审专家有限的时间内,工作难度更大了。”

解决方案:审查可以借助“外援”,即聘请法律、技术、测评等外部领域的专家参与到审查中来。但是聘请的专家数量比例、专业能力、资格条件也须在招标文件中进行说明,尤其需要给出一定的限制条件,比如,外聘的审查专家不得与投标项目有关,也需要与评审专家相分离,以避免串标、围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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陷阱二加分项或成隐形“门槛”

加分项一直被视为投标的“额外红利”,加分项是对投标人的业内影响力、资格的鼓励和认可,对中标结果影响重大。记者采访了多家代理机构,发现“加分项”是他们共同提到的容易出现偏差的地方,他们几乎一致认为,加分项被列入招标文件中将存在影响市场公平的风险,而且很容易遭到质疑和投诉。受访者中的一位代理机构的负责人表示,如果将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那么一些新成立的公司或是中小微企业将会处于竞争弱势。如此循环下去,结果就是,资历老、业绩高的大企业将越来越有招标市场,而那些新企业、中小微企业几乎很少有机会能够进入采购市场。这与我国当前扶持中小企业参与采购活动是相悖的,也不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条第四款规定,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也有另一家代理机构对此提出了相反的看法,他指出,为了保障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效果,有些技术、专业要求高的采购项目确实需要看投标人的业绩、奖项的,这也可以在相关法律中找到依据,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释义》,从采购项目专业特点和实际需要来看,可以设置全国性的非特定行业的业绩或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是中标、成交条件。基于现实而言,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如何在成千上万份投标文件中以最快的速度筛选出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呢?加分项就是一个很好的抓手,况且投标人有能力证明自己能够承担起采购项目,这与招标人的招标需求相匹配,何乐而不为呢?

解决方案:中部某省的一家代理机构针对以上两种观点采取了比较“中和”的解答,他建议,业内能否有一套除去业绩和奖项等加分条件以外、又能足够证明投标人资格和能力的评价体系呢?比如,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可以从质量、信誉、履约承诺方面作出保障,以此避免业绩、技术等作为加分项所引发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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