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评标委员会的操作竟然是违法的?速看!
发布时间:2021-03-22
作者:弘毅标书
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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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委员会的作用可以说是很重要了,因为在很多时候能够决定着一个标书是否能够中标,但是在投标过程中,还是会出现投标委员会暗箱操作的情况,而这些...
在整个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委员会的作用可以说是很重要了,因为在很多时候能够决定着一个标书是否能够中标,但是在投标过程中,还是会出现投标委员会暗箱操作的情况,而这些情况对招投标有着很大的影响,今天就和兰州标书制作公司小编一起来了解这些评标委员会的操作吧!
一、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可以来自同一单位吗?
答:根据现行的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2名专家来自同一单位并没有违背相关规定。从实际操作而言,只要判断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不受任何干扰,独立、负责地提出评审意见”,就不会影响评审专家的评审资格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成员哪些行为是违规操作?
依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一条规定,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情节特别严重的,取消其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
1、应当回避而不回避;
2、擅离职守;
3、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
4、私下接触投标人;
5、向招标人征询确定中标人的意向或者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明示或者暗示提出的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要求;
6、对依法应当否决的投标不提出否决意见;
7、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8、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务的行为。
以上有关评标委员会的相关操作以及是否合规,都给大家介绍清楚了,希望能够对各位有所帮助!从而在以后的招投标过程中能够引起各位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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