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投标文件编写:这些招标文件制作常见问题你一定要知道!
发布时间:2021-01-12
作者:弘毅标书
来源:互联网
浏览量(4524 )
摘要:兰州投标文件编写:这些招标文件制作常见问题你一定要知道!投标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将承担什么后果?《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明确了以他人名义投标、以及...
兰州投标文件编写:这些招标文件制作常见问题你一定要知道!
投标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将承担什么后果?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明确了以他人名义投标、以及五种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行为,并加大了对串通投标的处罚力度。第四十二条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他人名义投标。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二)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三)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四)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五)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不得有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或以他人名义投标行为。投标人不得有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弄虚作假的行为。违反前述规定的,不仅投标或者中标无效;还将被处以罚款、取消一定期限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直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内容由兰州投标文件编写公司从网络整理,如有侵权,联系定删!
扫码了解更多投标文件制作信息
声明:本文由【兰州标书代写_兰州标书制作_兰州投标书代做-甘肃弘毅标书制作公司】编辑上传发布,转载此文章须经作者同意,并请附上出处【兰州标书代写_兰州标书制作_兰州投标书代做-甘肃弘毅标书制作公司】及本页链接。如内容、图片有任何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0